今年以来,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助推下,国内外光伏市场超预期火爆。光伏产业链上的多项产品,不仅是价格,还是产量,均创下多年的新高。
在市场一片红火之际,屡屡被管理部门禁绝的“光伏路条”倒卖行为仍然无法禁绝,公开售卖“光伏路条”的行为仍不时发生。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近日山西省一家从事光伏电站开发的新能源企业仍在公开售卖“光伏路条”。
“出售10万千瓦光伏‘路条’,在山西,9月30日前要并网,手续齐全。”
近日这条网上倒卖“路条”的“广告”,就是来自这家山西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的新能源企业。
记者以收购者的身份拨通了“路条”卖家的电话。“项目在山西太原,各项手续都是全的,但是项目完全没有启动。这是我们公司自己的‘一手路条’,不是转手的。”再三和记者强调“手续绝对没问题”后,卖家主动说起了自己售卖“路条”的理由,“组件价格太高了,我们算不过来账,就一直没有干。‘路条’拿下来也不容易,就想着转给能干的企业。”
卖家表示,目前,已有3-4家意向企业正在沟通项目细节情况,暂时无法透露其他企业给出的报价。“你们自己评估一下,一是2元/瓦左右的组件价格能不能赚到钱,二是工期来不来得及。如果这两条都没问题,咱们再谈后续。”卖家表示,“路条”对应的项目会全部放在一家“壳公司”里,“你把公司整体买走就行,没有法律风险”。
上述所谓倒卖“光伏路条”的行为,就是对政府部门将光伏开发项目予以备案并列入建设规划的批文进行倒卖的一种俗称。
由于光伏项目开发权,尤其是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权,需要政府部门审批,就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
企业不是无条件无门槛就可以获取“路条”,在这种审批制度下,企业获取“路条”就需要付出成本,相互之间也存在着竞争。
政府部门对牟利性质的“路条”倒卖一直是严厉打击的。
早在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出于正当理由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和转让项目资产,不能将政府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有偿转让。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未经备案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
在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应向项目备案机关提出申请,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为什么多年前就明文规定不准倒卖“路条”,但实际上倒卖“路条”的行为一直存在?
因为拥有“路条”,就意味着这个新能源电站能够进入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当地往往会对并网期限有所要求并给出相应的收购电价保障。特别是针对享有国家度电补贴的电站,“路条”不仅是建设许可,更是收益保障。
特别是随着光伏发电日趋火爆,加上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度电补贴的取消,“路条”正在逐步成为稀缺资源。
“稀缺”就意味着价值,就有人愿意为此付出代价来买单。
真正要解决“路条”倒卖问题,就必须要取消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的审批制,从源头上消除“路条”的价值。
没有价值的“路条”,不具有“稀缺”性,才能真正消除“路条”倒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