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22:29阅读:2764

【兰州公积金新政: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7月26日,据“兰州公积金”官微披露,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缓解缴存人购房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兰州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政策,涉及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在执行最低首付比例方面,缴存职工因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向兰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当前执行的首套房20%、二套房30%统一调整为20%。同时,兰州市还将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将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当前执行的50%调整为60%。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记者表示,兰州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比例降低,月供收入比调高,有利于降低贷款门槛,而月供增加并不明显,特别是有利于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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