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15:22阅读:1614

【海南:将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市、县、自治县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实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将1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市、县、自治县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实施。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所在地为重点园区的,由园区管理机构办理;不在重点园区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委托机关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刻制审批印章并授权受委托机关使用,把好业务关口,做好对接工作。受委托机关应当周密组织,规范有序做好承接工作,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经评估实施效果不好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相关委托事项。(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财通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