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的调控,真的使很多人丧失了购房名额。
网上有段子说,调控使深圳深圳人民感情一夜之间变好了,再也不排队去离婚了。
这是新政前,南山民政局前排队离婚的:
这是新政后,南山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空空荡荡:
可以说,调控的威力确实是立竿见影的。
但还不到一个月,我今天先不讲对市场的影响,只聊下假离婚的问题。
因为深圳新政规定,离婚三年内,追溯离婚前所有房子,只要超过2套,任何一方就不能再买了。
所以过去的离婚大法再也派不上用场了。
我一个朋友最近也在考虑要不要把其中一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另一方,提前三年做准备,把买房名额腾出来。
但是谁过户给谁,这有点纠结。
也许双方的感情还没有到牢不可破的地步。
毕竟这个社会诱惑太多,男人有钱就变坏,如果女方过户给男方,名下有几套房了,有房有车,就算是有了资本,而这个社会本来也很现实,那些想要在一线城市立足的女孩子很可能不在乎他离过婚。
如果男方过户给女方,要是让婆婆知道了,估计得天天念叨,怕儿子没保障。
遇到这种情况时,我觉得不管是谁过户给谁,有一种办法其实是可以给双方一种保障的。
就是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持有房产的一方,需要在3年后,支付现金1000万或2000万给另一方,具体多少金额可由双方约定,越多越有保障,意味着对方违约成本越高。
这其实就是给对方一个保障,假如真的是在3年后,你们把当初的假离婚弄成了真离婚,没办法复婚了,那没有房子的一方,至少还能获得一笔现金,你拿着这笔钱去买房也可以。
不要太相信彼此的感情有多真,不要去考验人性的贪婪和外界的诱惑能否抵挡住,有时候感情在生活的琐碎中是经不起折腾的。
不管是男是女,只有白纸黑字写着具有法律效应的东西,才是给自己最大的保障。
深圳假离婚买房的确实非常普遍,我认识的一个人为了买房,跟老婆假离婚五年了,夫妻感情还挺好,反正为了买房一直也没有复婚,就保持着离婚状态。
假离婚买房,确实是非常考验感情的一块试金石。
但也有假离婚弄成真离婚的,今天就看到一个新闻,
女子假离婚后净身出户,两年后发现老公早已另觅新欢!
离婚协议上,儿子、车子和房子全归男方所有,自己只有女儿,其它一无所有。
事后看,这就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其实男的早就动了离婚心思,先骗老婆以假离婚名义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老婆一直蒙在鼓里,完全信任老公,所以也没有防一手,给自己留一点后路。
虽然当初说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这就是真离婚,所以也很难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如果夫妻真的玩假离婚,对女人的风险,确实会大很多。
假如当初这女的不是这么傻,在离婚协议上写个,男的需要另外补偿现金500万或者1000万给女方,男的还敢这么随意去找别的女人吗?
他不看在感情的份上也会看在钱的份上有所顾虑啊,如果真的找了,那也要给老婆这么一笔补偿款,如果给不了,那事后也会过户回一套房子,这女的也不至于输的太惨。
我表哥离婚了,他净身出户,房子车子都给了老婆,我给他介绍三十多的他还看不上,他自己马上四十岁了,还想娶90后。我老公说,如果跟我离婚了,他一定要找个二十多岁的。
本来嘛,这个社会男女也不对等,男人七八十岁了,只要你有钱,还能娶到二十多岁的,你有听说女人老了,即使再有钱,又有几个还能嫁个花样美男伴你终身的?
所以男人对自己的老婆要好一点,女人也要多留个心眼,不要傻傻的以为他就爱你一个,会对你负责到底,没离婚就还是夫妻,离婚了转身可能就是陌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