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ST运盛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包括时任董事会秘书,要说违规内容,确实也比较简单,公司没有及时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及相关风险提示。
据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年4月27日,运盛医疗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称,2021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254.8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817.24万元。自2022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 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披露业绩预告,未向市场提示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对于为何没有及时发布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解释原因称:
1、公司因改聘年审会计师(2022年3月初换的)临时突发调整年审数据,导致触发披露业绩预告情形。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判断当年扣非前后净利润为正,未达到业绩预告披露要求。
2、公司于2022年3月改聘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夕调整年审数据,导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签字会计师判断发生方向性变化,具有临时 性和突发性,公司没有提前披露业绩预告的时间。
按照公司的意思,这是被审计机构给坑了……
此外,时任董事长翁林松、时任总经理申西杰、时任董事会秘书童霓还提出,其并非财务专业人士,对于公司业绩预计情况主要以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专业判断信息为依据。
这是甩锅给财务部和审计机构。
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则提出,在组织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其多次与审计机构沟通,已勤勉尽责。(甩锅给审计机构)
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良成提出,已督促公司规范编制年度报 告、主持审计沟通会,在扣非后净利润的会计判断上,与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判断一致,公司后聘任的审计机构未就相关会计判断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对于以上人员的申辩和意见,交易所认为:
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与年审机构的审计责任不能混同,公司及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能以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审计意见代替其自身应当履行的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披露职责。
根据听证会查明,公司调整数据涉及贸易业务、集成系统业务,相关业务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计提及扣非后净利润的确认均对公司上市地位产生重要影响,是年度报告相关公告中的关键财务信息。
相关业务情况及会计政策期间并未发生变化,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有足够时 间进行审慎评估。但公司未能审慎计提,导致未能准确判断是否 触及业绩预告披露情形。无法提前披露等理由不能成立,签字会计师判断变化等理由不能减免相关责任。
综上,对时任董事长翁松林、时任总经理申西杰、时任财务总监张慧辉、时任董事会秘书童霓、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良成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