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保壳的方式总是五花八门,其中有项受赠资产很多公司会使用,尤其是对于那些净资产可能是负数的上市公司尤其有用,2021年12月底前,*ST邦讯就曾公告,公司孙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李强决定赠与其持有的能盾电子49%股权给公司孙公司,通过此次受赠资产,公司2021年净资产增加约7300万元。
但是这次受赠资产却出现了插曲,我们都知道,受赠资产,要有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审计机构对资产进行审计,才能进行会计处理,看看对公司的影响。
从公司公告可以看到,公司在披露受赠资产公告的同时,也披露了对标的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1、北京富泽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
但是,不久之后,两家机构都站了出来,审计机构说从来没有为公司出具过审计报告,报告上的事务所公章及会计师人名章都是被盗用;评估机构则要撤回评估报告,原因一是评估报告出具至今,正式协议未寄回,评估费用未支付;二是委托人未如实告知评估目的;三是评估过程中未按照证券服务业务的风险类型设计并执行评估程序。此外,本次业务收费仅约定为5000元,与证券服务业务收费标准严重不符。
4月22日,交易所也就此向公司发去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两家机构公函和声明的主要内容,并就质疑作出明确回应。
实际上,在深交所之前,证监局已经有过一次关注,公司也给予了一次初步回应,公司回复称:
1、关于审计机构的质疑。公司董事长助理张怡铭在2021年12月通过潜在业务合作方接触到项目对接人谭欣庆(主要负责推广业务并协调签字会计师和评估师参与项目),双方通过电话交流,有明确向谭欣庆表示过此次委托审计和评估的目的是公司受赠能盾电子部分股权的事项。谭欣庆向公司引荐了富泽瑞和宁邦鸿合两家事务所,三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建立了专项工作小组,能盾电子按照富泽瑞罗列的资料清单提供了相应的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询问。
公司与富泽瑞于2021年12月3日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将其寄至自称是富泽瑞业务员的刘晓宁提供的收件地址:宋一凡,北京市朝阳区华腾国际5号楼3A。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按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的付款条款向指定账号支付了审计费2000元。
最后,公司通过快递及电子数据传输文件的方式收到了富泽瑞会计师史月章和李岚生出具的审计报告(富泽瑞审字[2021]第 AB-1577 号)的纸质原件及电子版, 并于2021年12月31日作为公告附件上传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公司特此声明:公司从未盗用富泽瑞事务所公章及会计师人名章。综上,公司 不存在使用虚假报告的情形。
2、关于评估机构的回复。前述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宁邦鸿合于2021年12月3日签订了业务约定书,并将其寄至自称是富泽瑞业务员的刘晓宁提供的收件地址:刘晓宁,北京市昌平区龙观西大街118号1栋A1510。公司于 2021年12月27日按业务约定书向指定账号支付了评估费5000元。
最后,公司通过快递及电子数据传输文件的方式收到宁邦鸿合评估师涂楠和段大海出具的评估报告(宁邦鸿合评字[2021]第 VA753 号)的纸质原件及电子版, 并于2021年12月31日作为公告附件上传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公司不存在欺诈骗取评估报告的情形。
看到这里,事情的大致脉络是知道了,就是公司要受赠资产,需要聘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经办人董事长助理找到了中间人谭欣庆,后者引荐了这两家机构,时间紧任务重,很快就达成了合作,并也顺利收到了报告并披露。
好奇点是:
1、审计费2000元,评估费5000元,这是不是收的也太少了;
2、公司明明表示,已经支付了5000元的评估费,为何评估机构表示评估费未支付?
3、为何审计机构突然要站出来说,有签章的审计报告不是自己事务所出的,相关章被盗用了呢?
市场掮客千千万,资本市场占一半,还是提醒大家在聘请中介机构的时候多留一点心,不要花了钱,还惹的一身麻烦,公司就已经表示,要重新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