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间,蓝帆医疗公告,取消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的议案,原因则是因为公司不符合分红条件,这就整的有点乌龙了,投资者因此议论纷纷,说公司出尔反尔。
具体来看,4月12日晚间,蓝帆医疗发布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6亿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
本来都写进了年报的分红方案,应该是基本上确定了才是,只需要走个审议程序后面就可以实行了。
但是后来公司发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4亿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16亿元,根据孰低的原则,公司暂不满足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基于审慎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相同案例,之前也在不少上市公司身上出现,分红看的不只是合并报表,还有母公司报表。
此前,同济堂原本也要在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被取消,公司原本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按照14.4亿股本计算,要派发现金约2.88亿元。
公司表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财务部门核实,因公司母公司历史上存在未弥补亏损(即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截止 2017年12月31日,该未弥补亏损尚有7426.89万元,不符合相关分红政策。
此外,现金分红还有一个风险点是超分配。
2018年4月20日,赛隆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派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1600万元。而公司2017年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372万元,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大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不符合相关规则,属于超分配,公司因此收到监管函。
董秘变动信息
【董秘聘任】豫能控股聘任王萍为公司董秘。
【董秘辞职】豫能控股董秘代艳霞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