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层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12月21日晚间,ST辅仁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据《纪律处分决定书》,被处分对象包括1位时任董事长、1位时任董秘以及3位时任财务总监。经监管层查明,公司涉及违规内容就是一次次的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违规担保。
具体为,2020年10月9日,公司披露工作函回复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多笔对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担保,金额总计9.99亿元。上述担保发生期间为2014年9月至2019年4月。
2020年10月31日,公司又披露工作函回复公告称,对相关违规担保进行补充核查后,发现新的违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对辅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担保金额合计20.21亿元。
2021年3月1 日和2021年4月23日,公司先后披露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近期自查又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一是子公司开封制药曾于2013年1月为控股股东辅仁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共计1.9亿元;二是2017年、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公司分别提供2000万元、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称,经核查过往年度发生的所有违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多笔连带责任担保,金额合计24.8亿元,尚有担保余额17.47亿元,上述事项未经公司有权的决策机构批准。上述担保发生期间为2013年1月至2019年4月,担保金额占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62.01%。
截至目前,上述违规担保均已和解或判决,公司需承担的清偿责任合计15.97 亿元,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23.51%。同时,公司未及时就相关担保逾期及涉诉事项进展予以披露。
对于上述违规担保,均未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违规,责任认定上:
1、时任实控人、董事长朱文臣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公开认定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海杰(2007年12月-2020年6月)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3、时任财务总监赵欣(2011年5月-2015年4月)、赵文睿(2015年4月-2017年6月)、朱学究(2017年6月至今)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被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实际上,上述部分人员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公开谴责,2019年12月,上交所就给予过一次集体公开谴责。时任董秘张海杰和时任财务总监朱学究属于被公开谴责的对象之一,而实控人朱文臣则被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的那次纪律处分,公司存在的违规主要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巨额资金(16.36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等。
事情的导火索是公司账面上显示有大额资金,但是现金分红却无法按计划实行。
当然,除了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外,相关人员也被证监会给予了行政处罚,只是事情发生在新证券法之前,所以罚金上并不高。还是那句话,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来都将是监管层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纪律处分动辄是公开谴责往上,还有可能被以新证券法标准进行行政处罚,所以董秘及财总们还是要在这两块擦亮眼睛,保护自己,也保护中小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