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间,嘉应制药发布《关于解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董事会同意解聘徐胜利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此前徐胜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透过风可能会被解聘。
公司公告的理由为“2021年9月30日,董事会秘书徐胜利先生利用职务之便,未经董事会多数董事同意,擅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董事会名义起草的关注函回复公告,严重干扰公司董事会正常的工作秩序。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意解聘徐胜利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解聘后徐胜利先生除担任董事职务外,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从董事会投票结果来看,2票反对,2票弃权,5票同意。
1、徐胜利本人,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期间中途离开会场且未在会上表达投票意向,视为弃权。
2、独立董事郭华平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需要补充完善议案提供的解聘理由。”
3、独立董事肖义南先生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董事会秘书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与朱董事长保持沟通,与券商、顾问律师、独立董事沟通安排回复事项,本着陈述事实经过的原则进行回复问询函,对股东各方不作评论,各项工作内容均有留存工作底稿,不存在擅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董事会名义起草的关注函回复公告的情况。
4、董事冯彪先生在会议开始即表达全面反对所有议案,未说明具体原因。
最终结果就是5票对4票,董秘被罢免了……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要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当然,这个规则一直存在着,但是也基本上很少看到有董秘因此受到保护而不被解聘的案例,究竟如何权衡解聘理由是否充分,还待以后慢慢摸索,多多探讨。
董秘徐胜利先生被解聘的同时,由董事黄晓亮先生代行董秘职务。
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到,董办话语权很被看重,要想真正掌控一家上市公司,就要先掌控它的董办,通俗讲就是发公告的权利,如今董办话语权似乎已经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