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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独立董事胡超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冠城新材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胡超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胡超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福建证监局决定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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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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