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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对全国首例私募"FOF基金"场外配资案宣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宗以私募"FOF基金"形式提供场外配资的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蒋某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和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六百万元和五百五十万元罚款。葛某作为业务员,被判处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和一百万元罚款。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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