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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在加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方面作了哪些制度规定?司法部、商务部回应】司法部、商务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答记者问指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重要内容。《条例》加强出口活动全过程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一是规定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必须提交两用物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文件,并不得擅自改变两用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二是规定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发生变化的,出口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出口,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核查;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做法,建立关注名单制度,规定对不配合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核查的当事人,可以列入关注名单,出口经营者与其交易不得享受各种许可便利措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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