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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进行复审】据商务部网站消息,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人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复审立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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