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珠江实业发布公告披露一诉讼案件获得立案受理的事项,被告正是自己重金投资的亿华公司,该案件涉及借款本金共19.44亿元,金额基本上与公司前三季度营收相当,这对于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亏损7513.51万元的珠江实业恐怕绝非好消息。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珠江实业投资入股亿华公司是因为看中“景豪坊项目”,而该项目正是公司今年对外投资方面重点推进的两个项目之一。
香饽饽变“坑王”
2017年末,珠江实业因意向投资“景豪坊项目”而拟入股亿华公司及对亿华公司进行债权投资。
随后双方签订合作合同,珠江实业受让安信信托持有的亿华公司41%的股权,并向亿华公司提供11.13亿元的债权投资。上述资金于2018年3月完成全部发放。半年内,珠江实业在此追加借款8.4亿元,用于满足亿华公司资金需求。2018年9月珠江实业已履行完毕涉案借款发放义务。
原本两笔借款均在2021年1月和6月才到期,且今年6月,公司还特意在回复了上交所问询函后,发了一份补充回复。回复称,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根据借款合同计算的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为47881.66万元,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8709.69万元,涉及东湛公司、穗芳鸿华公司和亿华公司,鉴于各项债权的抵押物价值能够覆盖账面上的债权本息,公司判断现阶段不存在债权本息不可收回的风险。
为何刚过了不到半年,珠江实业的借款风险突然茅庐,且提前将好好地合作方送上被告席呢?
原因之一便是亿华公司未按期偿还利息。在第一笔11.13亿元的债权投资中,亿华公司应向珠江实业偿还利息及罚息就高达3.57亿元(暂计至2020年11月30日)。其中利息部分竟然还有2018年9月20日前的欠付利息4388元。也就是说在珠江实业追加第二笔借款时,亿华公司就已经开始拖欠利息了。第二笔8.4亿元借款中,产生的利息及逾期利息为2.93亿元。如此算来,珠江实业同亿华公司的借款纠纷涉及金额超26亿元。
除亿华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外,该案件还有8名被告。分别是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三)、广州市景点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四)、景治君(被告五)、李巧珍(被告六)、景艺杰(被告七)、苏洁贞(被告八)、景艺晖(被告九)。其中景兴公司和熊光公司为亿华公司股东。
珠江实业表示,其余各被告未履行担保责任,景兴公司未办理全部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景兴公司未办理全部抵押物抵押登记手续等行为已构成违约,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各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和担保责任。
此外,珠江实业还对第三人工行广州北京路支行提起诉讼。工行作为受托人接受珠江实业委托向亿华公司发放了委托贷款11.13亿元,年利率为12%。
当前,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珠江实业表示,正在对相关债权担保措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亿华公司相关债权进行减值测试。不过据此前消息,该项目对公司影响应该不小。珠江实业当时表示,2020年将按照对外投资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退出1至2个对外投资合作项目,重点推进亿华公司景豪坊项目、东湛公司颐和盛世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
实际上,另外一个东湛公司也问题不小。据上交所此前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公司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发现早已无法对东湛公司实现实质性控制,已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主业落伍已多年
虽然是一家老牌的房企,上市已经近30年,但珠江实业近年来的业绩却一直处在下滑通道。首先从营收上看,珠江实业的业绩巅峰是在2017年,最高达到42.4亿元。随后公司便进入不进反退的局面。
2018年,珠江实业的营业收入骤降至34.05亿元。当年虽然实现归母净利润2.45亿元。但如果细看其构成,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29亿元,占了93%;对外委托贷款取得损益1.67亿元,合计3.96亿元。若扣除这两项,公司的净利润将会成为亏损。
虽然2018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退步,但是在接下来的2019年并没有什么改观,反而陷入更糟的境地。当年公司营业收入调至29.48亿元,比2015年的33.29亿元还要低3.81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19亿元,同比减少10.67%。而在扣非净利润方面则变为亏损1.73亿元,同比减少235.5%。
今年以来,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珠江实业的业绩继续滑落。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营业收入仅19.79亿元,同比下降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13.34万元,上年同期则为4630.96万元,同比降128.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更是亏损扩大至7513.51万元。
为了保障公司发展,珠江实业在今年9月份公告称,向控股股东珠实集团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将持有的颐德大厦所有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作价16.22亿元。此外,公司还于近期将持有广州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挂牌底价2.13亿元转让给港中旅(青岛)公司。
业绩滑落,公司在合法经营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在纳税方面,公司2012年至2016年未按税法规定对销售珠江璟园项目取得的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预征土地增值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缴税款合计18.44万元,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3514.4万元。
这份处理决定早在2020年6月便已出具,滞纳金部分拟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金额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是公司直到8月22日才将履行了信披义务。这只是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冰山一角。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借款出现逾期等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拆借等事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重大进展及风险情况等诸多问题。
现如今,天晨房地产股份转让基本尘埃落定,颐德大厦转让给控股股东或无须担心,年底前正加快回笼资金的珠江实业会改变前三季度的亏损局面吗?富凯财经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