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大案,11月18日,泽达易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被监管给予重罚,公司被给予合计8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应岚被合计处以13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据《事先告知书》,公司主要涉嫌欺诈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涉嫌造假。
具体来看,2019年6月13日,泽达易盛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涉会计期间为2016年至2018年。后经上交所五轮审核问询,泽达易盛进行了多次回复,其中包括将报告期更新为2017年至2019年。2020年4月2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同意泽达易盛发行上市(首发)。6月16日,泽达易盛披露《招股说明书》。6月23 日,泽达易盛在科创板上市。
经调查,公司《招股说明书》主要存在以下内容造假:
1、第一部分“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 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
2、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披露泽达易盛“非保本非保收益理财产品”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71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49亿元,并记载“报告期各期,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签订了《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
经查,2017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5000万元私募基金产品,资金经杭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
3、《招股说明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经查,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13.96%。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情况。
4、公司的上述违规也延续至公司的2020年年报和2021年的年报,比如,上市后,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导致其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 载。
责任人认定和处罚上:
1、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
2、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全面负责泽达易盛管理工作, 对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对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时任董事刘雪松,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内审部负责人王晓亮,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6、时任杭州畅鸿项目部经理雷志锋雷志锋、时任财务经理姜亚莉知悉或者参与涉案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所涉违法行为,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这应该是近年来被罚的最重的一次董秘了,警钟长鸣,注册制下,IPO门槛低了,但是信息披露要求只会更严格,不要不惜造假去上市,后果真的很严重,另外一点,财务经理非高管也被罚款250万元。
截至目前还处于《事先告知书》阶段,相关当事人还可以进行申辩,待申辩后,监管会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