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厦门银行发布关于董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并致歉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个别董事于2022年8月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0000股,增持价格为5.50元/股。本次股票增持后,该董事持有公司股票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2%。
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上述增持已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银行表示,上述增持行为发生在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内,且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所以并非该董事主观故意违规增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同时,厦门银行也表示,该董事对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董监高已陆续增持154.01万
2022年2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厦门银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96元,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同时,公司采取由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40.06万元。
6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显示,12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厦门26.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1%,累计增持金额为154.01万元,已完成本次稳定股价增持计划的增持义务。
一周内,两家银行致歉
除厦门银行以外,7月30日,紫金银行也因类似问题发布致歉公告。
公告显示,紫金银行于2022年1月17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于同年7月18日结束,但部分高管在7月14日共购入股份28500股,购入均价为2.82元/股。
而该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发布于7月23日,紫金银行表示:“未充分考虑发布时间与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时间间隔,导致公司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本公司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
对于上述行为,紫金银行将涉及此事项的增持主体禁止交易时间由六个月延长为一年,禁止交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2023年7月17日。此外,相关人员承诺股票解除禁止交易后,如售出7月14日当日购入的股票产生收益,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