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间,郴电国际时任董秘被上交所给予了监管警示,加上几天前湖南证监局的警示函,董秘算是“泪提”双警示,相关内容我们之前分享过,只是当时还没有“牵连”董秘。
据监管的调查,2022年2月1日(正月初一),郴电国际通过公司公众号发布新春贺词,贺词中提及“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13亿元、利润总额2.21亿元、税收2.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30%、24%”年度财务数据。
当时公司2021年业绩预告和年报还没有发布,相关财务数据肯定是超前了……
监管认为,郴电国际未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前述信息,且未充分说明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可能与最终审计情况存在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3月11日晚间,公司对此发布了致歉公告,并表示相关文章是公司宣传部门发布的,2月7日(正月初七)证券部核查发现,相关数据未经会计所审计,系公司内部财务审核数据结果,并于当日撤销所发布的新春贺词。
截至撤稿时,该篇文章阅读点击量为2634人次。监管认为,在年度报告披露前,该情况已构成业绩泄露。郴电国际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直至3月11日晚间,公司才就2月1日新春贺词中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的相关情况进行公开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在这次违规中,证监局认为,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人,对未及时了解公司对外信息发布、且在业绩泄露的情况下公司未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负有责任;上交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0年4月21日至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综合说,公司存在的违规有两点,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合规,在意识到违规后未及时公告(致歉公告太晚了)。
作为公司董秘,有义务去参与公司对外信息的发布,公司章程里也写了,董秘负责公司信息的对外发布。
现在基本上9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有自己的公众号,但不是所有上市公司公众号内容的发布都会经手证券部,有的会由品牌宣传部负责,有的会由战略发展部负责,有的会由行政部(综合部)负责。
不管哪个部门负责,作为证券部的小伙伴,为了保护我方董秘,请都尽量参与到公众号发布的审核环节中去,因为监管盯着的只会是咱们董秘,这也是咱们董秘应尽的义务。
董秘变动信息
【董秘聘任】科瑞技术聘任李日萌为公司董秘。
【董秘辞职】科瑞技术董秘李单单辞职